廣告看清楚 避免掉入購屋陷阱
不動產業者常以精美的文宣吸引消費者購屋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(以下簡稱消保處)日前特請內政部訂定「不動產經紀業查核計畫」,並督導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辦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核,自今(一〇一)年一月至三月止,抽查仲介直營店、仲介加盟店及代銷業者共六二一家,希望藉此督促業者遵守廣告應有的分際。
消保處表示,經抽查發現,比較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之廣告陷阱為:
一、廣告之外觀、設計、格局配置與事實不符,或其差異無法為一般消費大眾接受者:如建築執照平面圖之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或機車停車空間,廣告示意圖規劃為健身房、撞球室或交誼廳等。
二、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內容者:如廣告敘明自辦都更已核准等訊息,卻無法提供都更之相關文件,或廣告敘明為捷運沿線,實際上為台鐵支線等。
消保處特別提醒消費者,購屋前應注意不動產經紀業者所提供之「廣告示意圖」,是否與「建築執照平面圖」或「室內平面配置圖」一致?廣告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?廣告對於不動產之「外觀」、「交通狀況」「外在環境」及「視野及景觀」等,是否造成消費者對不動產外觀環境的錯誤判斷?在在都需要消費者注意並查看清楚。另經由本次查核結果,有關廣告對於不動產之「外觀」、「交通狀況」「外在環境」及「視野及景觀」等內容,雖無明顯違規現象,但消費者為避免遭受似是而非的資訊誤導,在面對五花八門的不動產廣告時,須睜大眼睛,看清楚廣告所代表的真實意義,才不會掉入不實廣告的陷阱。
(資料來源: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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